联合实验室经费使用特别提醒
发布人:余淼淼  发布时间:2020-04-21   浏览次数:1469

特别提醒


本着科研经费合理使用,杜绝经费浪费的目的,东华大学-恒逸石化联合实验室合作项目已批准的项目经费,除劳务费以外的所有费用,在课题结题或者中止之后需由双方联合审计,未使用经费将由联合实验室予以收回;若项目提前中止,劳务费按照项目实际启动时间及项目总执行期的比例,未发生费用亦将由联合实验室予以收回。

  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,发生的费用需如实记录并留取相关凭据,审计过程中若存在与项目本身无关的费用如列入该合作项目中,该部分费用甲方将不予承认。如未将无关费用或未发生费用及时退还的,甲方有权诉诸一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

 

东华大学--恒逸石化联合实验室

2020年4月21日